房屋面积纠纷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在威海后峰西村汇峰.山海郡楼盘买了一套顶楼带阁楼的房子,当时房屋合同签订如下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1种方式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以房管局测绘为准,多退少补。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现测量后,具体问题如下:顶楼合同面积58.01平米3980一平,测绘面积57.38,阁楼合同面积33.69平米1990一平(即顶楼的半价),测量面积50.05。大出16.36平米。大出面积是原阁楼面积的48.56%,房屋原总面积的17.65%,现在开发商要求按合同价格补齐30049元,如果当初知道是这个价钱我是不会买的,何况面积还都在冬冷夏热的阁楼上,这样物业费和取暖费也是水涨船高。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合法?当时提出来,但是开发商说大家都一样的,心想面积不会超出太多就没计较的,没想到超出这么多。楼房面积以最后交付楼房实际为准,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