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由:A车左转行驶,B车直行…

交通事故事由:A车左转行驶,B车直行。B车撞A车。A车B车分别有一定程度受损但无大碍。但B车驾驶员在急刹时B车内乘客甲因惯性冲到车前面造成右手一定程度骨折,到医院后医生判定不需住院回家调养,甲可自由行走,左手无碍。交警以左转让右行为由判A车全责。事后B车内乘客甲以没康复为由未到交通部门调解。甲自己花去医药费用约1000元左右,甲以需要一个多月左右时间修养恢复并需要请护理等为由要求责任方A先行垫付3000元费用。问题一:乘客甲被冲到前面是由自己没系安全带冲出去致伤,甲是否自己应当承担一定受伤责任?问题二:A车买齐了保险属于不计免赔类,待甲康复后A搜集甲相关资料及凭证进行保险赔付,而不必垫付,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