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是诈骗?我的朋友(24岁、未婚、无业)在一段时间内向他所认识的人(一共是5家)那里借了总计10万余元,借款时找了些不符合实际的理由(担心对方不借),并且还写了字据(字据上标明还款日期),但是到了还款日期他无力偿还,并多次和对方商议另还款日期,对方同意商议的决定,所借款项在一段时间内已全部花销,原因在于他错误的认为会有钱还债。其实他的动机不是占有他人财物而不还。其中一家是到了还款之日并未及时还款,所以他召集所知道的其余4家联合(这4家主观上是不想报案的,原因是跟他私人关系也非常好)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此为诈骗,公安机关立案24小时后将嫌疑人送往看守所,并定性为诈骗嫌疑人。我想问的是:他借款的目的不是想占有他人财物,动机不存在非法占有,只是在使用所借来的款项时盲目花销,而且再对方要求还款时他也做力所能及的事(其中一家于当时商议的日期已还一半),能认定他是诈骗吗?如果在对方向法院上诉前还欠款,是否可以由对方请求法院(申请)庭外调解?能否免除他的刑事责任?能减轻他的量刑吗?或另有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