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您好,我是2008年1月份进入广东省佛山水泵厂有限公司,然后一直在济南办事处做销售工作。开始的时候公司说试用期为3个月,可至2009年12月份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到了2009年12月底的时候,该公司以我不能适应工作为由,把我辞退。做销售工作的年底的时候都有奖金,请问我能要回自己应得的奖金吗?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劳动法您好,我是2008年1月份进入广东省佛山水泵厂有限公司,然后一直在济南办事处做销售工作。开始的时候公司说试用期为3个月,可至2009年12月份该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到了2009年12月底的时候,该公司以我不能适应工作为由,把我辞退。做销售工作的年底的时候都有奖金,请问我能要回自己应得的奖金吗?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