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违约供热问题我是租房者。租房时签…

租房违约供热问题我是租房者。租房时签合同租期一年,上打半年房租,违约损失费500,供热费由甲方承担。因为我租半年以后我在本市买了房子,所以我不想租了。违约金及相关的费用我都结清了。但是后来他又说让我交租后一个半月的供热费,计570元,我认为不合理。作为商业用途的房主,在我退房之后他还是要出租的,我认为供热费谁享受就应该谁承担费用,如果他不是商业用途我可以承担他的供热费,但是再有新的住户的时候我觉得我没有理由为他们承担供热费。我的违约金就是损失费。不知道我的想法合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