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我是个15岁的大连孩子,2010年2月2日的打架,我打的是一个跟我一起上课的人,我给他一脚一拳,手上没有任何武器,而且就我一个人打的他,他的眼睛碎了,戈到了他的脸部(轻微划伤)然后我的母亲,带他去上医院检查,医生说没有事。第二天我的母亲又去了医院,他们的家人要求做一些没有用的CT。结果都是正常的。第三天我母亲要给他陪眼镜,他家人说不用,你配的眼镜不好,说是山东配的。最后他们家人要求赔偿,不要修眼镜,他们自己去修。要了800元,但是他检查了一切都是没有必要的,所以我妈妈给他400元,他也没要。然后公安局的一个人说了,那样就把你的儿子明天带到公安局来!我想问一下,我一旦不去有没有事情?他抓我需要什么东西?未成年人拘留多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