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维护我的利益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大…

怎么维护我的利益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大集体工人,以工代干编制,1988年参加工作至2004年底,单位是行政收费部门,到05年初取消收费,我就待岗在家,一直没有安置,也没有解除关系,请问劳动社保单位应该给我交到哪一年,我怎么要求经济补偿?现在单位给我们补交社保到2004年底,个人交自己应交纳的,要求我和单位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否则不给补交,请问如果我签了字还能要求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