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签名能做为法庭证据??员工自年月日在公司工作。在后勤工程班担任电工工作。公司要求我们每月出勤200小时发放全勤工资元。【内含三险181元、车补50元、饭补150元、年工100元《工作一年20元100元封顶》】。工作期间我们5人轮流上夜班,夜班工作时间为17点—–8点结束,每个夜班工作时间为15小时,公司安排休息一天,夜班有7小时为加班工时,公司从未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用。公司要求我们每月必须出勤25天所以从未享受法定节假日待遇、从未享受年假待遇。。。特此证明证明人1234
同事签名能做为法庭证据??员工自年月日在公司工作。在后勤工程班担任电工工作。公司要求我们每月出勤200小时发放全勤工资元。【内含三险181元、车补50元、饭补150元、年工100元《工作一年20元100元封顶》】。工作期间我们5人轮流上夜班,夜班工作时间为17点—–8点结束,每个夜班工作时间为15小时,公司安排休息一天,夜班有7小时为加班工时,公司从未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用。公司要求我们每月必须出勤25天所以从未享受法定节假日待遇、从未享受年假待遇。。。特此证明证明人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