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因小孩养育问题于孩子爸起了冲突,现冷战中,我想离婚,孩子爸人不错,可惜愚孝且脾气暴躁,导致我下定决心分开。关键是目前孩子才13个月,协议或者法院离婚,孩子会判给谁?会根据双方的收入水平来判给高的那方吗?孩子爸收入明显要高。另外关于财产分割:目前杭州两套房子,一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有25万按揭,目前是孩子爸的公积金在按揭。),一套位于市区的房子,房子系我们付钱购买和按揭,但是房产证是孩子姑姑(孩子爸姐姐)的名字,还剩9万的按揭。银行账户我的户头平时都开销支出了,现大约剩1万,孩子爸平时的工资卡不用生活开支,现存大约10万。财产分割上面我想经济适用房仍然为我和他爸两人所有,市区的房子过户到孩子户头上,然后我可否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和孩子一起居住在市区的房子?两套房子按揭款还款过户给孩子这套我来还,经济房孩子他爸还,双方户头钱归各自所有,不知这样分割可行吗?麻烦专业律师帮忙分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