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代理协议甲方:三环永成电子有限公…

请教代理协议甲方:三环永成电子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数字化中央空调负荷跟踪节能控制装置的节能产品达成协议如下:一、代理范围1.产品:甲方生产数字化中央空调负荷跟踪节能控制装置2.国家、地区:地区不限,但不是唯一代理3.期限:自二零壹零年壹月壹日起至二零壹零年12月31日止。4.方式:乙方作为“三环永成电子有限公司产品代理”,在上述地区开展营销业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及指导设备安装,并负责对客户的专业工程师进行技术培训。2.甲方为客户提供合格产品,根据合同规定,按时完工、保证质量。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风险。3.在乙方所完成的工作符合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后,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不得无故拖欠。4.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其代理的第三方符合甲方要求,乙方不得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不得为明显没有履约能力或无订约资格的第三方进行营销活动。2.甲方与客户合同生效后,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和货款结清,乙方应为甲方按时追收货款。乙方负责协调甲方与客户的关系以及产品验收交付的确认工作。3.除设备技术及季节原因外,至使设备不能正常开机及正常回款,乙方有责任积极与客户沟通,将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如果问题超过应付款时间二个月仍不能解决,甲方有权直接与客户的相关利益方沟通,并扣除乙方提成中的相应百分比,确保合同价款回款得到解决。4.乙方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作为乙方代理身份认可;乙方不能用甲方名义进行非正当性质业务活动,不得同时代理、经营其它与数字化中央空调负荷跟踪节能控制装置设备相同类型产品。三、财务结算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以甲方“市场统一经销价”为准。“市场统一经销价”若发生变动,生效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即时生效的统一价格为准。2.甲方直接与乙方提供客户签定《数字化中央空调负荷跟踪节能控制装置合同》,乙方有权作为鉴证方参与。3.客户货款资金根据《数字化中央空调负荷跟踪节能控制装置合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根据约定(一单一约定),按比例将乙方应得回佣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客户货款资金分期汇入的,甲方应按已收到的货款额支付乙方代理费。4.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得部分税费,或者由甲方按应缴纳税率统一扣除。5.乙方对客户出示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制定的全国市场统一价格为准。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价格,可双方事先商定。6.乙方代理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等有效票据。四、代理费标准1.乙方提供客户,由甲方提供并垫付工程设备资金进行操作的项目,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回款的。乙方代理费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10%(百分之十)。2.乙方提供客户,由甲方提供并垫付工程设备资金进行操作的项目,客户一次性支付设备报价(买断价)进行操作的项目。乙方代理费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15%(百分之十五)。3.代理费计算基准为数字化中央空调负荷跟踪节能控制装置统一售价设备款,不含工程及特殊配置费用,工程及特殊配置费用向客户具实收取。如客户签订合同基数发生变化,则回佣比例同比例递减。4.代理费比例适用原则:客户回款速度快,代理费比例相应高;反之,回款速度慢,代理费比例相应低,客户回款实现一般为2个月为界。5.甲方应在合同价款回到甲方账户或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七天之内支付给乙方应得的代理费。逾期,视为甲方违约。五、保密条款5.甲、乙双方为本代理合同互为对任何第三方保密。6.甲、乙双方对今后实际业务发生有关价格约定互为对任何第三方保密。7.乙方承诺:对任何一方保守甲方产品技术、资料等机密。8.甲方承诺:对任何一方保守乙方正在及潜在客户资料机密。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内容,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另一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应得收益的30%(百分之三十)计算。七、争议和仲裁1.变更本协议的条款中任何内容,需由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2.对可能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柳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3.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代理可以续签。4.本协议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0:代表人: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