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春节前工资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本人自2009年7月18日进入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用工合同。前3个月,工资3300元每月,10月份提交转正申请后,公司出具聘用文件聘为部门经理(至今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提薪至3500元每月(2009年10月份工资发了一次3500—税前),自2009年11月1日至今日公司一直拖欠我的工资,并未交社会保险,也未出具放假通知,现在仍在公司等工资,现在老板不知去向,联系开发区管委会,他们说政府未留企业担保金,不能为我们代发工资,公司为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浙商投资的在建项目,请各位朋友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