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丈夫诉分居5年。我和丈夫经人介绍相识是2年结婚,结婚时因没有房,他提出他在婆家吃,我在外家吃,晚上回他名下租赁的8平方米的房产局旧木屋睡,屋里没窗、潮湿阴暗光线,白天伸手不见五指,冷天时还要开电风扇、没厕所、没水、与邻居是一块纤维板隔开,隔壁有一个人患肺结核病。这样的居住环境大人还可以,小孩没法生存。儿子2003年出生在一时曾患喘息型支气管肺炎入院,自此后儿子经常感冒,我们商量还是我和儿子去外家吃,一周有三天晚上回去睡,我妈已80多岁,晚上只有她一个人,需照看。自结婚到现在已10年时间都是这样生活。这算分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