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偿我今年65岁,6年前再婚,老…

离婚补偿我今年65岁,6年前再婚,老伴是离休干部,月收入4000多,其住房让三女儿居住,我们则租房。2009年5月,由于其子女为了钱财逼迫其父亲离婚,并编造谣言,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驳回上诉、不予离婚。2009年6月,其女儿把她父亲接走并把室内物品洗劫一空,还把房子退租。因我没有退休金,没有工作能力,现我在女儿家居住,他则对我不闻不问,我能否要求其付给我生活费?我现在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