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及入伙咨询09年7月买了户房子,2010年1月3日已开始还贷.合同约定入伙时间是09.12.31之前入伙,但我们收到的入伙通知是2010.01.27后一周内办理入伙手续,01.31号去办入伙手续时,发现房子的质量很差,就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他们提供的质量意见书上写好后交给了开发商(入户大堂,电梯等都没做好),约定等他们电话再去办理入伙手续.现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各律师:1.我们的入伙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2.因很多业主(大概联系到三十人左右)不满意开发商的装修质量,特别是卫生间漏水很严重,能否要求开发商重新再做防水?3.合同补充协议上有两条写着屋面、外墙、地下室、路面预留的车位及未计入分摊面积的公共部位使用权全部属于出卖人,是否合理?4.我们买的都是90平米内的小户型,政府要收3%的契税是否合理?5.因种种原因我们想起诉开发商,是否可行,胜算的机会大吗?如果请律师的话是如何收费呢?急盼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