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补偿该补多少?2004年8月我到…

我的补偿该补多少?2004年8月我到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农牧业局(原农委)做临时工,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2005年1月与农业局签订了为时一年的用工协议,年工资3000元,2006年1月–2009年一直连续在农业局做临时工,年工资还是3000元,在此期间又与农业局签订了两次用工协议,分别是一年期和两年期,到2010年2月1日被农业局办公室口头告知,截止到2009年12月30日单位将不再用我做临时工。从我到农业局做临时工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单位没有为我缴纳过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谁能告诉我,我将得到什么形式的补偿,多少补偿,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