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余款的法律咨询!本人在09年三四…

追讨余款的法律咨询!本人在09年三四月份分别向上海的某个体老板发过几批货,总货款为6万元整,该老板与09年7月份归还了1万元后,自此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接归还余款,本人无奈之下在09年9月份让其亲笔写了一张欠条,注明了余款数额、归还截止日期以及其本人署名等(该欠条上没有注明“欠条”二字)。按照欠条上写明的日期是今年1月31日归还,时间已过,该老板仍然置之不理。因此我想利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不懂法律因此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专业律师先生,麻烦请示下:1)发律师函需要多少费用?是否随便找一个律师事务所就可以发函?2)如果对方在收到律师函以后仍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还款,那是否就只有找法院上诉一条路了?还有其他路可走吗?3)如果上诉的话,像我们这类小额债务纠纷的问题,法律的程序上大概要走多长时间?也就是从上诉至最后的宣判、执行一共需要多少时间?4)如果走到法律上诉这一步了,这种小额债务的法律上诉等一并费用总额大概是多少?如我方胜诉,我们上诉的所有一切费用是哪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分比例承担?5)我方委托的律师费用主要是那些方面?大概要多少?非常感谢啊!